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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師不甘離婚 PO前妻裸照判刑2年

中廣新聞網 2011/05/25

新竹一名工程師,與妻子離婚後,基於報復心態,被控將妻子私密和裸露的照片PO上網,並在色情網站上瘋狂轉貼。被害人發現後,並檢附證據提告,全案法官審理後,依9次妨害風化罪名,判處被告應執行兩年徒刑,得易科罰金六十四萬八千元。(彭清仁報導) 判決書中指出,新竹市卅九歲的工程師,與妻子結婚三年多、育有一名女兒,九十四年間夫妻二人因故離婚,這名工程師為報復前妻,居然將與妻子感情甜蜜時,前妻所拍的裸照PO上網,並在各大色情網站轉貼,並寫下鹹濕文字標題,吸引網友觀看。有朋友發現後告知被害人,被害人於是檢具相關證據,向警方提出告訴。

全案法官在審理時,這名工程師辯稱夫妻二人在離婚時,已將裸照光碟還給妻子,但當時私下留了一份光碟的備份。不過九十五年十月在廣州出差時遭搶,所有行李都被搶走,也包括光碟在內。但法官調查發現,張貼裸照的網友,署名為「BLUE SCREEN」,與被告在無名小站和其它網路空間的署名相同,而這種名字並不普遍,應 該不是巧合;至於被害人更沒有理由將自己的裸照張貼在各大色情網站供人觀賞,加上被告熟悉網路技術,法官因而認定被告犯行明確,依九次違反妨害風化罪名,前七次各判處五個月,減刑為二點五個月,後兩次,各判刑六個月,合併應執行兩年的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換言之,被告要付出六十四萬八千元,才能免除牢獄之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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