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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洞房花燭夜叫錯名 妻子不爽怒提離婚!

2011年7月25日 22:17


夫妻做愛做的事情時,千萬可不要叫錯對方的名字,否則後果自行負責。根據中國媒體「大河報」報導,日前河南省一對新人結婚後,新郎洞房時因一時情緒亢奮,脫口而出另名女孩的名字,妻子聽後暴怒,洞房花燭夜瞬間泡湯,新娘事後堅持離婚,兩人還因財產糾紛鬧上法院。

這名27歲的李姓男子,與隔壁村的趙姓女子相識相戀,兩人論及婚嫁,李男尊照古禮向女方提親下聘,聘禮包括家電、金飾和人民幣3萬現金(約新台幣13萬4千元),今年1月婚禮當天,李男因結婚心情愉快,在婚宴上多喝了幾杯,回家後和妻子洞房時,不小心叫錯妻子名字,喊出其他女孩的姓名,趙女勃然大怒,原本兩人正做愛做的事,也立即停止,並隔天一早便打包回到娘家。

李男自知理虧,事後好幾次前往娘家登門道歉,卻始終無法獲得對方原諒,李男只好解除婚約,但要求李女退還聘禮,趙女不從,並認為是李男有錯在先,堅持不願退還,李男不甘聘禮就此一去不回,一怒之下告上法庭。

河南地方法院在本月21日宣判,依照國家「婚姻法」和「民事訴訟法」條文內容規定,最終判決趙女必須歸還李男家電、金飾和1.5萬現金(約新台幣6萬7千元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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