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諮詢
各分區電話
台北:0800-7777-38
桃園:0800-7777-38
新竹:0800-6666-32
台中:0800-6666-32
雲林:0800-8888-73
嘉義:0800-889-289
台南:0800-659-759
高雄:0800-6666-32
屏東:0800-770-101
宜蘭:0800-6666-32
全省抓姦專線:
0800-7777-38

Line線上客服

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

首頁 > 新訊分享 > 相關新聞介紹

買豪宅搶救婚姻失敗 富豪告上法院

〔記者金仁晧/台北報導〕
一名王姓富豪遭趙姓妻子懷疑外遇,為搶救婚姻,王男買下千萬豪宅,登記於趙女名下,
還簽契約答應每月給付5萬元供花用,1年多後雙方仍因故爭吵,簽字離婚,並為了契約鬧上法院,
士林地院審理後判決,王男不須再按月支付款項。

當時雙方簽下契約,王男答應按月給趙女5萬元,持續20年,共支付1205萬元,
若未按照約定付款,趙女能夠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。

開庭時,王男指出,之所以會和趙女立下契約,是為了能維繫婚姻,
但後來仍舊走上離婚一途,因此契約的約定早就已不存在,
且離婚協議書中有提到「不再負擔對方於婚姻關係中所有法律責任」,也可證明契約早已失效。



2014-11-03

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相關新聞】 【下一篇